【全球華僑報-記者吳富正、王桂嬌/2020.03.01.屏東報導】
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,結合縣轄內連鎖便利商店(統一超商、全家便利商店、OK、萊爾富)、咖啡店(星巴克、85度C、路易莎、丹堤、cama、嚕娜、多那之)及速食店(麥當勞、肯德基、必勝客、摩斯漢堡、丹丹漢堡、SUBWAY、達美樂、拿坡里)等19大連鎖業者,共300多家門市的「騎樓」及「庇廊」,自109年3月1日起公告同步實施全面禁菸。
衛生局施丞貴局長表示,目前菸害防制法僅規範少數戶外場所為禁菸場所,未將騎樓、人行道等戶外人潮聚集場所納入禁菸場所規範。根據國民健康署107年調查數據顯示,屏東縣18歲以上吸菸率107年16.9%已較106年的19.2%下降2.3%,但仍高於全國平均值13%;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107年48.9%亦明顯高於全國(45.6%);打造無菸環境是衛生局持續努力的目標,公共場所禁菸與推動無菸環境更是長期工作,因為無論是吸菸,或是吸入「二手菸」、「三手菸」,都會嚴重傷害健康。衛生局於108年即積極與連鎖超商、咖啡店業者溝通協調,並進行一般民眾問卷調查支持連鎖便利商店、咖啡店騎樓應禁菸者達87.70%,其中吸菸者也高達65%贊同禁菸。
衛生局表示,相關業者共同推動店前騎樓實施禁菸措施之前置作業已完備,3/1正式公告實施,前3個月為宣導期,宣導期後民眾如仍於上述公告場所之「騎樓」及「庇廊」吸菸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,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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